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:国际智能企业管理促进会(英文名称: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Intelligent Enterprise Associations,简称IFIEA)。
第二条 本会为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、国际性、专业性社会组织,旨在推动全球企业管理智能化发展,促进跨国合作交流。
第三条 本会注册地为香港特别行政区,依法依规开展国际合作与行业推动工作。
第四条 本会遵守所在地法律法规,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秘书处执行机制,独立自主开展活动,接受相关机构监督和指导。
第二章 宗旨与任务
第五条 本会宗旨为:搭建全球智能管理协作平台,推动智能管理理念、技术与制度在企业治理中的应用,提升全球企业管理智能化水平。
第六条 本会主要任务包括:
(一)推动智能企业管理相关理论、标准、模式的研究与传播;
(二)组织开展国际性智能管理奖项评选、会议论坛、合作计划等活动;
(三)整合多边资源,建立国际合作与交流网络;
(四)汇编推广全球优秀智能管理实践案例;
(五)提供会员服务、专业支持与行业资源链接;
(六)开展其他符合本会宗旨的活动。
第三章 会员
第七条 本会实行自愿加入与退出的会员制度。会员分为普通会员、合作会员、战略会员等类型。
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单位或个人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普通会员申请条件:
1.认同本会章程,承诺遵守各项制度,并积极参与本会活动;
2.在智能化管理、经济研究、技术创新或相关领域具有不少于五年的从业经验;
3.在国内或所在行业内发表过研究成果、管理案例或获得过省级以上专业奖项;
4.需获得至少两名本会正式会员的推荐,并提交入会申请表,经秘书处审核和理事会表决通过。
(二)合作会员申请条件:
1.在智能化管理或相关领域具有不少于八年的从业经验,且具有行业知名度和良好社会声誉;
2.提交能够证明其实践成果或学术成果的材料,如国家级奖项、核心刊物发表论文、在知名企业主导实施的成功案例;
3.单位申请者须为行业龙头、重点科研院所或在国际范围内有实际影响力的组织,且已建立完善治理结构和合规体系;
4.需获得至少一名理事和三名正式会员的书面推荐,经秘书处初审、专家组评议及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。
(三)战略会员申请条件:
1.在智能化管理、经济研究或前沿技术领域具有十年以上的深厚积累,个人或单位在国际范围内具有突出影响力;
2.个人申请者须为在全球范围有重要学术成果、行业标准制定经历或获得国际知名奖项者;
3.单位申请者须为国际知名企业、世界一流科研机构或在跨国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的组织;
4.须有能力和意愿在协会的战略项目、国际合作与资源建设中提供长期支持,包括智力、技术或资金支持;
5.需获得至少两名理事和五名正式会员的联名推荐,经秘书处审核、专家委员会评议,并由全体理事会四分之三以上表决通过。
第九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(一)参与本会活动、资源共享和评审推荐;
(二)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、批评与监督权;
(三)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信息服务与项目合作机会;
(四)依法享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第十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理事会决议;
(二)维护本会声誉与合法权益;
(三)按时缴纳会费(如设);
(四)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相关事务。
第十一条 会员有权书面提出退会申请,经秘书处备案后自动终止会员资格。严重违反本章程者可由理事会决定除名。
第四章 组织机构
第十二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,理事会成员由会员代表选举产生。理事会职责包括:
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;
(二)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;
(三)审议年度工作计划与财务预算;
(四)决定重大事项与内部机构设立。
第十三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,可连选连任。
第十四条 理事会设会长一名,副会长若干,秘书长一名。
第十五条 秘书处为常设执行机构,负责协会日常事务与项目执行工作。秘书处下设若干职能部门,按需设立。
第十六条 本会可设立顾问委员会、评审委员会、专业组等协作机制,由秘书处提议,理事会批准设立。
第五章 会议制度
第十七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,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。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,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。
第十八条 秘书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,研究执行工作安排与内部事务处理。
第十九条 重要事项如章程修改、领导成员更换等,须提交理事会会议决议。
第六章 经费与资产
第二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包括:
(一)会员缴纳的会费(如设);
(二)合法捐赠、资助或合作收入;
(三)会议、项目活动等合理收益;
(四)其他合法收入。
第二十一条 本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及机构运作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
第二十二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和审计机制,保证资金合法、安全、规范使用,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。
第七章 附则
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国际智能企业管理促进会理事会所有。
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,并在官方网站正式发布。
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,依照相关法律及本会制度另行规定。